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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9日電)雲林縣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,經濟部指為「無效」,雲林縣今天以地方制度法反擊,中央與地方掀法律戰。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一次定期大會今天進行第一天縣政總質詢,雲林禁燒自治條例仍是焦點,中央部會指出該自治條例抵觸能源法、空汙法,屬無效,縣長李進勇答詢時,端出地方制度法反擊,宣示聲請司法院解釋。 雲林縣長李進勇拿出「環保署硬起來」等標語的牌子,呼籲中央正視雲林禁燒自治條例,對維護人民健康的重要性,將會「據理力爭」;另外,縣議員蔡秋敏呼籲中央修法,尊重並支持地方民意。 李進勇指出,依照地制法第三十條第五項「自治法規與憲法、法律、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、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,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。」 李進勇表示,依照地制法第七十七條「中央與直轄市、縣(市)間,權限遇有爭議時,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。」10405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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